Tuesday, 15 March 2011

願我不作〝亞割谷〞(書七:16-26)

願我不作〝亞割谷〞(書七:16-26)

梁兆康2011年春

近日重讀約書亞記,再次體會到神從舊約開始,便不斷透過衪在以色列民身上的作為,向我們顯示衪的屬性。神是公義、聖潔、慈愛、信實、永恆不變的。人只要信靠衪,順服衪,便能得勝。若離棄神,徧行己路,便會自取滅亡。

當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,神與他同在。神叫摩西向海伸杖,水便分開。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,水在他們左右作了牆垣(出十四:21-22)。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時,同樣經歷神的同在。當抬約櫃的祭司把腳站在約但河的水裏,從上往下流的水便斷絕,立起成疊(書三:13)。當我們求神與我們同在,帶領我們前行時,我們又是否有像這两位領袖完全的信心和順服呢?

要進佔迦南地,以色列人便要征服當地的人。這絕對不是容易的戰役。但當以色列人願以神作他們的元帥而又願意聽從神一切的命令,勝利便歸於他們。正如昔日以色列人在利非訂與亞瑪力人争戰,摩西在山上拿着神的杖,他何時舉手,以色列人就得勝。何時垂手,亞瑪力人就得勝(出十七:8-14)。征服耶利哥一役,以色列人也是因完全順服神而輕易得勝(書六)。我們在事奉上,是否也以神為我們的元帥,時刻高舉神的名,而因此得勝呢?

當人享受神的賜福時,也要遵守神所吩咐他們的約(誡命)。正如神把亞當夏娃安放在伊甸園,享受衪的創造時,要他們遵守禁令,不吃分別善惡樹的果。在攻佔耶利哥城時,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取那當滅之物。亞干因一時的貪念,違背了耶和華所吩咐他們的約,取了當滅的物,神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。以至在攻取艾城時,大敗而回。雖然亞干所偷取的只是一件衣服和一些金銀,但他犯的罪的嚴重性不在所竊物件,而在違背神命,不尊重衪的至高主權。他一人犯罪,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,使全營受咒詛。這就如始祖亞當犯了罪,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。亞干被處死後,眾人在他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。因此那地方名叫〝亞割谷〞。〝亞割〞就是連累的意思。

這段經文讓我思想到我們與神的關係。在我們的事奉中,我們是否全然的倚靠神、敬畏神、順服神?我們又是否願意聽從神一切的吩咐,遵守衪一切的命令?抑或有時因着一點驕傲、一點私心、一時意氣,或甚至不自覺地作了神不喜悅的事,違背了神的旨意,得罪了神,以至成了事奉上的「亞干」,為教會建造〝亞割谷〞,連累整個教會受咒詛呢?願意我們從這事上學習。當我們看見教會一些事工不順利,或教會靈命不長進,人數不增長,不蒙神祝福時,試試檢討一下到底自己是否是這些事的「亞干」。求神幫助我們,不要因自己的軟弱而為教會製做〝亞割谷〞,連累他人,連累教會。求聖靈時刻督責我們,叫我們警醒謹慎,不要給魔鬼留地步。要多讀神的話語,多明白神的心意,敬畏神,順服神,信靠神,與神保持親密的關係。好叫我們的事奉,能蒙神喜悅,也成為教會的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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